看到故事梗概,第一时间( jiān)的想象里,是一个像《理查( chá)德·朱维尔》一样态度明确( què)、情感浓烈的动人画面。对( duì)于伊斯特伍德来说,几十( shí)年来,立场的坚定和确凿( záo)是他的真正核心。但在生( shēng)涯的最后,在这样一部低( dī)烈度,似乎有些老态尽显( xiǎn)的作品中,他却用不曾预( yù)期的方式,抛出了一个有( yǒu)力的终极谜题:我们是否( fǒu)从一开始就知晓了它的( de)真相。
在伊斯特伍德过往( wǎng)的作品中,我们对被审判( pàn)者的坏的感受,是一种顺( shùn)流而下的自然体验,不需( xū)要有任何的质疑。在《二号( hào)陪审员》里,首先对应到一( yī)部分陪审员对被害人男( nán)友的坚决判断。再进一步( bù)地,接下来“二号陪审员”的( de)自白,作为一种确凿的“犯( fàn)罪事实”,带给了作为观众( zhòng)的“我们”更坚定的真相,而( ér)又把原罪犯被害人男友( yǒu)对照到清白而真挚的位( wèi)置。
说到这里,绕不开对《燃( rán)烧》方法论的一些想法。“二( èr)号”男主角当然也同样被( bèi)赋予了作家和创作者身( shēn)份,但他也并非一定要像( xiàng)钟秀般虚构一场关于自( zì)己的犯罪事实,在任何一( yī)个层面都可以是摇摆的( de)。即使清澈纯净如自白,画( huà)面再现般的真相,也未必( bì)完全可靠,不是吗?